上海率先落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开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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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月1日电 (记者 殷立勤)近日,工信部向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13家外资企业发放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试点批复。试点实施后,外资企业可在试点地区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电信业务,深度参与我国云计算服务、算力服务等市场。

13家企业中,北京4家、上海4家、深圳3家、海南2家。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表示,此次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在沪取得突破,将进一步丰富电信服务市场供给,为外资企业打造更具感受度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巩固上海作为国际资本“首选地”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地位。

中国电信业务主要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通常指需要建设网络基础设施才能提供的业务,如固定通信、移动通信等;增值电信业务通常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附加的电信与信息服务,如电子商务、互联网数据中心等。

20多年的探索实践,让中国电信业对外开放不断深化。2024年4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

根据《通告》,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为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通告》提出,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通告》还指出,将根据试点实施情况,适时扩大试点地区范围。

率先开展试点的北京、上海、深圳、海南四地,在开放创新方面具有一定制度优势,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吸引外商投资制度较为完善。通过试点,也将给四地在产业布局、制度创新、国际经贸方面带来积极影响。上海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先行者,2014年便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试点推行增值电信业务开放,并于2020年在全国自贸区复制推广,成效明显。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有2343家外资企业获准在华经营电信业务。上海作为试点地区之一,近三年电信业务市场外资规模保持年均15%增速。

上海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在本次试点批复结果中,上海获批企业数量与北京并列第一,目前仍有多家企业在积极推进试点申请,未来将有更多的项目落地。(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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